本报讯 “公办学校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组成”……27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部分长春市人大代表和部分长春市属学校校长座谈会,就制定《长春市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该项立法调研,已列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是今年重点开展的立法调研之一。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对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立法十分必要,此项立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对于目前一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倾向于请在职教师授课的现象,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明德小学校长初颖认为,可以从法律层面予以限制,比如一旦发现教育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授课,将取消此机构的营业资质,从源头杜绝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老师待遇较低,家长望子成龙的急迫性,都是导致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产生的原因。但针对此现象的治理不能一刀切,应疏堵结合,加强综合治理。”长春市十一高中校长杨天笑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上下联动,加强对校外教育机构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监管,公立学校也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作为。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将按照立法的可行性、一致性、操作性、科学性等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积极主动地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朱怡 陈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