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调查结果显示,长春市2月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9%,涨幅较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0%,涨幅较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八大类价格指数“七涨一降”。居住类价格上涨4.5%、衣着类价格上涨4.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3.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2.6%、食品烟酒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均上涨1.4%、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3.7%。

  从环比看,八大类价格指数 “五涨一降二持平”。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1.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2%;衣着类价格下降0.6%;居住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持平。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 李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