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关于逐步有序恢复经营场所及企业的通告

  全体市民:

  自5月6日9:00起,对和龙市部分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经营场所及企业有序恢复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场所及企业

  1.服务业:理发店、婴幼儿用品商店、日杂商店、文教用品商店、农用机器销售及维修、农资用品销售、种子及化肥销售、农药、家禽饲料销售、兽医兽药店、宠物店、洗衣店(干洗店)、药店、超市、便利店、机动车修理部、洗车店、银行、保险公司。理发店实行预约一对一服务,禁止店内等候,禁止烫染、接发、按摩等密切接触及服务时间较长项目。

  2.餐饮业:餐饮外卖服务企业(美团、饿了么)、泡菜店、豆腐坊、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咖啡店、饮品店、蛋糕店、熟食店、杂食店。餐饮门店只限于线上订购(美团、饿了么)或电话预约,窗口销售,即买即走方式出售食品,禁止堂食,外卖时间至晚上10时止。

  3.符合行业监管条件的工业企业。

  正在处于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经营场所不在此次恢复营业范围内。

  二、恢复经营条件

  (一)落实主体责任到位。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营业前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精准排查,所有从业人员不得是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均非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期;均没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近期3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在上岗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上岗后必须每周两次到临近核酸采样点做一次核酸检测。经营单位要详细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存档备查。

  (二)合理储备员工防疫物资。经营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疫情防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消毒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物资,建议消耗品要满足一周以上的使用量。

  (三)落实防疫工作措施。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吉祥码”相关要求,对顾客实行扫码、测温入店(无“吉祥码”人员必须进行信息登记),禁止未佩戴口罩者入店;对发热人员(体温≥37.3℃)进行登记后,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采用预约服务、定点服务、“一对一”式服务,减少“人际接触”;做好店内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并留存记录。所有从业人员要每日进行健康监测,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勤洗手、勤消毒,定期更换防护用品。

  (四)随时接受检查。经营场所要接受所属社区、街道、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恢复营业条件和日常落实防疫规定情况的审核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擅自恢复营业。对于不按要求落实防疫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和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