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吉林省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  

  住宅不能从事娱乐场所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

  为规范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合理释放场地资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吉林省政府印发《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除法律、法规等规定对经营场所有特定要求以外,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住宅不能从事娱乐场所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

  同一地址可为多个市场主体登记

  据悉,《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要求,省内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每个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同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内且从事无须许可的一般经营活动的,可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无需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法律、法规等规定对经营场所有特定要求的除外。

  多个市场主体以一个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该托管机构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内容。

  电子商务平台的自然人经营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住宅不能从事娱乐场所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

  申请人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从事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住宅从事娱乐场所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予以查处

  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骗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不依法申请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其他依法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无需登记

  在市、县级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无须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