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卫健委7月24日消息,7月24日0时至20时,辽宁省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为沈阳市报告。3名感染者为一家三口,女儿曾乘飞机经停南京禄口机场。

  确诊病例详情

  某女,24岁,无业,7月14日乘坐厦门到沈阳的MF8069次航班返沈,经停南京禄口机场,其间就餐一次。

  沈阳市在对从南京来返沈人员排查中,发现其曾在17日出现低烧伴咽痛等不适症状,遂立即通知120急救车将其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院区实施隔离观察,并采集其生物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回报其结果为阳性。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立即启动转运程序,将患者转入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无症状感染者详情

  某男,47岁;某女,48岁,系上述患者的父母。

  作为其女儿的密切接触者,7月24日早上,二人由120急救车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院区实施隔离观察,同时采集2人生物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回报其结果均为阳性。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立即启动转运程序,将2人转入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

  经市级医疗专家组会诊,2人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7月24日晚,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发布通报:将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沈阳公布新增1例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

  2021年7月24日,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某某,现住址:大东区珠林路荣乐社区。

  7月14日从厦门高崎机场乘坐MF8069次航班(经停南京禄口机场)于7月15日0时抵达沈阳桃仙机场。

  7月15日16时至浑南区富民南街D-6号千寻宠物基地;18时20分至沈河区正阳街269号极炙串屋就餐;19时至中街,先后到皇城恒隆广场乔丹专卖店、北京稻香村中街旗舰店购物;20时49分至蜜雪冰城小什字街店购物。

  7月16日18时至沈河区北京稻香村中街旗舰店购物;18时30分至大东区津桥路新世界百货5楼长谷奇闻录真人实景密室,21时左右至家附近移步便利店。

  7月19日13时35分自驾房车去内蒙旅游,途中经停新鲁高速新民服务区,22时到达新鲁高速科尔沁服务区,驻车后在房车内过夜。

  7月20日10时30分到达可汗山景点;13时30分到达九曲弯景区;18时30分到达乌拉盖湖停车场,驻车后在房车内过夜。

  7月21日12时到达布林泉景点,14时左右返沈,途中经停新鲁高速新民服务区。

  7月22日10时左右在沈河区文化路一方广场短暂停留,12时20分至大东区大什字街草仓路3505菜市场大厅,后至附近移步便利店。

  7月23日17时左右自驾房车前往浑南区鸟岛,驻车后在房车内过夜。

  7月24日,排查后接受隔离观察。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1年7月24日

(来源: 综合自新闻联播、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