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民政厅获悉,为克服疫情影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保障工作,吉林省民政厅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加大急难救助力度等多方面,密织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据介绍,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吉林省民政厅持续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均不低于年人均4000元,已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边缘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及时给予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吉林省民政厅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落实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病人员、重残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对象实行重点保障,按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补助金。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本地户籍居民,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对不符合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的,包括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染疫人员及外来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基本生活。

  为强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保障,吉林省民政厅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优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通过政府授权方式,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乡镇(街道),并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提升救助效率。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实行一次审批、多次发放,确保临时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祖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