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春光、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高山介绍有关情况,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局长张鹏军、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局长雷向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张艳、吉林省疾控中心应急与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赵庆龙、吉林大学第一医院ICU主任王奭骥一并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春光向社会通报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春光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春光

  近期,吉林省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原输入性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发病增多,并呈现家庭聚集性。针对目前情况,吉林省将进一步加大社区、村屯防控力度,对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精准排查重点人群。吉林省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手段查找湖北、武汉和疫情高发省返吉人员信息,组建由乡镇政府、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组成的三方联动队伍,以村、屯为基本作战单元实施地毯式排查,第一时间搜索和发现病人。另外,通过广泛宣传,主动就诊人员逐渐增多。

  严防跨省疫情传入。加强入吉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加大对省际边界、陆地口岸等车辆、人员的检疫查验,严格执行机场、码头、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重点场所的体温测量和发热筛查程序。

  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目前,全省对聚集活动作出限制,取消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坚持把好“检测”关。将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的留观人员、社区排查筛查出的外省返吉发热人员均纳入检测范围。组建了由省级疾控专家和医疗专家组成的督导组,分别包保和派驻9个市(州),现场指导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验等工作。

  在医疗救治工作中,吉林省采取了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省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医院74家,发热门诊131家,确定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为省级孕产妇、儿童救治定点医院。建设吉林版的“火神山”医院。已启动吉林省结核病医院作为重症救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收治重症病例。

  发布会上,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高山向社会通报吉林省重点防疫物资使用、企业复工和错峰返程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最新政策。

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 高山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 高山

  在解读《进一步明确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时介绍:

  自武汉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上下积极应对,吉林省物资保障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指示精神,全力保障吉林省防疫物资供应,尽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物资依然较为紧张。为此,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的统筹使用。

  建立防疫物资统筹使用机制。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分发防疫物资。按照急用先保原则,将有限资源重点保障一线医护人员供应;落实吉林省生产的N95口罩给国家统一调配70%,其他类型医用口罩给国家调配30%的上调任务。吉林省审计厅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物资调拨等过程进行监督。

  多渠道筹集增加重点防疫物资供应。主要包括扩大境外采购规模、依法开展公开募捐以及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快速做好质量检测等。

  实施重点防疫物资省级统一采购收储。在疫情解除之前,对省内企业生产的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重点物资,明确由省级物资保障组按市场价格统一进行采购收储,相关企业不得向其他机构或单位销售。

  建立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派驻机制。全省工信系统向省内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派驻工作组,帮助企业做好各类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及时完成生产任务。

  建立防疫物资日采购和调拨使用清单制度。吉林省物资保障组每日向吉林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上报全省防控物资生产清单、采购清单、调拨清单、库存清单。《通知》下发两日来,共统筹调拨口罩83350只,医用防护服49套,普通防护服1400套,普通护目镜550个。

  扩大了酒精消杀产品产量。2月2日-5日,全省共生产防疫酒精3300吨,销售1523吨,完全满足了环境消杀的需求。

  在解读《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时介绍:

  《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要求和措施。

  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强调了落实排查“四个最严”、细化实化“七个到位”等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

  围绕企业复工提出了3条要求。明确了复工企业行业领域、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以及对各级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提出了要求。

  围绕严格企业疫情防控提出了5条要求。针对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招聘员工、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围绕加强复工企业服务提出3条措施。包括帮助复工企业保障生产要素供应,做好生产环境消杀,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疫情影响分析并有针对性提出支持措施等。

  围绕严格疫情防控明确4个责任。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复工企业对疫情防控的相应责任。

  围绕统筹做好节后错峰返程防疫和交通运输保障,提出了5条保障措施。

  在解读《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时介绍: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出台4个方面21条政策举措。

  围绕努力降低人工成本,稳定职工队伍: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强中小企业用工服务等援企稳岗政策措施。

  围绕推进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延期缴纳税款、减免税费、优化退税服务、降低房租成本等措施。

  围绕加大金融支持,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对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措施。

  围绕完善政策执行,发挥政策效应:加快支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兑现进度,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扩大产能、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加强要素保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制、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