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秦富国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奖励的决定吉政函〔2019〕8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8年1月,辽源市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报案称用微信炒外汇投资被诈骗10万元。经初步核查,确定该起案件为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成熟、作案环节复杂、逃避打击科技化,且犯罪嫌疑人异地作案、隐蔽性极强、获取线索难、调查取证难,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案件发生后,辽源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指派网安支队支队长秦富国同志参加专案组。秦富国同志根据以往破获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经验,对此案作案的细节和手法进行研判,组织侦查员对嫌疑号码所涉及的好友信息、登陆信息等进行排查。经过日夜奋战,在海量的数据中成功掌握了嫌疑人日常工作中使用的网络通讯群组14个。通过进一步摸排,一个庞大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由秦富国同志带队,准确判断抓捕时机,在广东省境内成功抓捕162名犯罪嫌疑人,扣押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500余件,追回涉案赃款2000余万元。该案连带侦破发生在北京市、山东省、浙江省、苏州市等地的网络诈骗案件100余起。中央、地方各级新闻媒体相继对成功侦破案件进行专题采访和深度报道,公安部专门发来贺电。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辽源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秦富国同志准确研判,身先士卒,克服重重困难,终将犯罪分子抓捕归案,为案件的成功侦破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省政府决定对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秦富国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奖励。希望秦富国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此为动力,以昂扬的斗志和顽强的作风,投入到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各项任务中,推动新时代公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