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计划招募753名高校毕业生

  到乡镇(街道)基层

  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服务期限2年

  大专可报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相中的岗位~

  根据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项目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128号)精神,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9年全省计划招募753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基层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服务期限2年。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3年内(2017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四)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现役军人;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2019年“基层项目”加分政策

  (一)报考原籍所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所设岗位的,加10分;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三)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毕业生加5分;

  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相关政策待遇

  (一)参加“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比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社会保险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基层项目”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二)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提供交通、食宿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三支一扶”人员安家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在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根据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全省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可根据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五)“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六)符合相应条件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0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八)参加“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所在地,档案应转至工作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保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