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律师称该判例对上市公司高管有警示作用

  此前,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超过6000万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是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例判决的原告代理律师,代理的是投资者王女士的证券虚假陈述案。就是这一起案件,被判赵薇承担连带责任。

  他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赵薇是家喻户晓影星,一度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她先被证监会处罚,现又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普法教育”影响巨大。

  对于已经下发的判决,厉健认为,在虚假陈述案件司法实践层面,有重大突破。厉健说,上市公司及高管被证监会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很常见的,赵薇当时是上市公司收购方龙薇传媒的法定代表人,并非上市公司董监高,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原理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精神,认定赵薇属于“其他作出虚假陈述行为的自然人”。

  在厉健看来,这是杭州中院对“兜底条款”的灵活运用,在严厉惩戒违法者的同时有力地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判例将对资本市场和今后同类案件审判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同时警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方及相关高管,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