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吉市丹进路与朝阳街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人行横道时,恰巧遇到一行人正在通过,但货车司机未观察周边路况,将行人“撞飞”,导致其当场死亡。

  11月2日8时30分许,赵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丹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朝阳街交叉路口处向南左转弯驶入朝阳街过程中,与沿人行横道由东向西步行横过道路的张某某相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据交警介绍,事故现场位于朝阳街与丹进路交叉路口处,沥清路面,视线良好。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赵某某在驾驶车辆时未注意瞭望人行横道内的行人且未停车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后,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认定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赵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无违法行为,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文明,相互礼让,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机动车和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斑马线,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

  (来源:延边晨报 记者:韩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