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是吉林省开展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突出整治重点,采取错时勤务、交叉勤务、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时段、路段,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管控,重点查处假牌套牌、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违法停车、倒车、货车超载、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当天16时许,双阳交警大队民警巡逻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黄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黄某呼气酒精浓度为39mg/100ml。证据面前,黄某承认自己驾车前喝过一瓶啤酒。黄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9月5日,驾驶人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西四环路时被绿园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货量为18380kg,实际载货量为111740kg,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8%。民警依法予以王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并要求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

  长春交警将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充分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大监控视频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违法查缉的准确性和现场执法管控的震慑度。同时,充分发挥融媒体阵地作用,全方位宣传统一行动开展情况和整治战果,营造严管高压声势和氛围。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