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的民警,在安达街与大兴路交会处,对过往的车辆进行酒驾排查。这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正沿安达街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到距离路口100米时,突然刹车,停在了路边,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当时,坐在驾驶位置的男子下车后,飞快地朝车的另一侧,副驾驶方向走去,与副驾驶位置上的女子换了座位。见此情况,民警赶紧上前询问“为什么要换座?”驾驶员的神情变得十分紧张。经检测,该驾驶员存在酒驾行为。

  面对检测结果,该驾驶员后悔不已,他交代自己刚和朋友喝完酒,心存侥幸才没有找代驾,没成想刚开出来就碰到了民警,因为害怕受到处罚,所以想提前停车与朋友互换座位,却被民警抓个现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使人的视野变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及时判断交通信号、交通标志。长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真正意识到酒驾对自己和他人的危害,千万别抱侥幸心理酒驾,同时还要权衡利弊,不要纵容朋友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