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源市纪委监委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重点,坚持“一案三查”、分类追责,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深挖彻查、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诫勉谈话14人,批评教育1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建立联点包案机制。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联系4个县(区)及10个市直重点行业部门,对重点案件落实领导包保责任。成立10个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县(区)、乡镇、村和市直重点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指导,发现反馈4个方面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调度研判机制。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协商制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和调度督促,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线索处置会、线索办理情况汇报会,了解重点案件进展情况,分析案情、协调指导,提高深挖彻查工作效率。

  建立直查督办机制。对涉黑涉恶重要问题线索加大直查督办力度,确保逐一见底、分层分类打“伞”。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96件,其中市纪委市监委直查、督办86件。对上级重点督办的东丰县一面山林场原场长李某某涉黑案件,市纪委市监委提级直查,抽调30余名骨干力量组成核查专班,循线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截止目前,该案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4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

  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加强与市扫黑办、市公安局的沟通协作,联合制定《加强协同办案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同步侦办、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市公安机关在侦办东辽县安恕镇刘某某涉黑案件过程中,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对时任安恕镇党委书记刘某某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做到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目前,已对刘某某黑恶势力团伙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