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调整完善吉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和做好2023年度省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吉政办发〔2021〕59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省直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省直统筹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0日。欢迎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请注明人员类别(如省直参保单位、省直参保人、省直定点机构、其它等)和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电子邮箱:jlsybjdyc@163.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收);邮编:130031。

  附件:

  1.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省直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