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僵尸车”的公告

  全体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推进延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树立文明形象,规范停车秩序,净化城区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决定联合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和各街道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俗称“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具有“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号牌缺失、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等特征,无人使用、无人维护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且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四、方法步骤

  (一) 凡是符合“僵尸车”特征,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车主或管理人,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将相关车辆自行处理。

  (二)市创建办将联合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各街道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对符合特征的“僵尸车”予以拖移,集中存放。

  (三)“僵尸车”车主于2019年5月30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市创建办将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延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