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1第15号)

  11月10日吉林市本土确诊病例(系吉林省外返吉人员)的母亲张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会诊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8日7时32分乘坐130路公交车,由始发站吉林大街站至百货大楼站,下车后步行至单位国贸售楼处,白天在单位未外出。17时19分乘坐140路公交车从百货大楼站到吉林大街站下车。17时46分在昌邑区万达江畔华城C区福聚康大药房购买了降压药和维生素E,17时50分步行返回家中。

  11月9日6时57分乘坐130路公交车由始发站吉林大街站至百货大楼站,下车后步行至单位国贸售楼处,白天在单位未外出。16时13分乘坐130路从百货大楼站到吉林大街站下车。16时30分到万达广场6号门对面于记干果店。16时45分步行返回家中。

  为做好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广大群众,与该病例有过接触史或以上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吉林市疾控部门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联系电话:0432-62599400。

  同时,要求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要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