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场所有序恢复营业情况通告如下:

  1、药店恢复“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严格执行实名登记、信息报送和跟踪追溯等制度;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解除封闭管理,实行预约探视,全面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防控措施。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和《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的要求,强化各类营业场所管理。

  3、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加强个人卫生及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全程佩戴口罩,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提醒广大市民,为保护您和家人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安宁平稳,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疫苗接种,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