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2022年1月5日至8日召开,会期4天(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长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长春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人事选举事项;
八、通过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