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2022年1月5日至8日召开,会期4天(含预备会议)。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长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长春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人事选举事项;

  八、通过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