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厚,副主任甘琳、祝永安、徐连东、张知众,秘书长李成员及常委会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祝永安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听取审议了长春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长春市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长春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长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本级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了长春市政府关于“两大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长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长春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修订《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审议了有关人员任免职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第一次全体会议有关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王志厚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本级202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王志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全体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8月9日~8月10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一天半。

  长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继光、长春市副市长汪学军、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军、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