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强化路面执法查缉,充分依托科技手段,精准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化解安全风险、防范交通事故,全力为群众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榆树大队大坡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12时许,民警示意一辆车牌号为吉A5×××0的小型面包车停车例行检查。打开车门,看到车内坐满了人,乘客们挤在摆放的几张“小板凳”上。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驾驶员王某称,知道自己超员,但寻思是午休时间,应该没有交警查车,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农安大队华家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核载8人,实载12人,车上拉乘的均是幼儿园小朋友,驾驶员提供“班车”服务,为了增加收入选择“多拉快跑”。

  22日7时许,绿园大队民警在皓月大路与翔运街交会指挥疏导车辆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CF×××的面包车有超员嫌疑,便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车辆核载5人,实载7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24日10时20分许,双阳大队三中队公路分队民警巡逻至双明公路土顶子附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A2×××8的面包车有超员违法嫌疑。民警随即将该车截停,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乘10人,超员3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以上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人员安全转运。

  长春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大、风险高,不仅影响车辆使用寿命,还严重危及行车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无形中加大乘客逃生难度。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拒绝驾驶或者乘坐超员车,切勿因为蝇头小利而酿成大错。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