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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面下沉导致骑行人摔伤

  施工方称早已交工,建议走法律程序

  近日,长春市民许先生骑着电瓶车载着朋友在西环城路上行驶,突然间非机动车道上出现了一道坑,二人躲闪不及重重地摔了出去,不仅面部着地受伤,许先生的脚趾还骨折了。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事情出了,但相关负责的部门却找不到了。

  地面下沉 二人骑行被摔伤

  5月4日上午8点多,长春市民许先生骑车带着朋友朱先生沿着西环城路的非机动车道去上班,在途经绥中路路口时,突然发现前方的路面塌了一块儿。

  “地面塌的地方类似一条沟,横在整条辅助车道上,当时我第一反应是想往机动车道上拐,但机动车道上有车,还没等多想呢,我俩就飞出去了……”许先生说,当时他们整个人都飞出了很远,面部着地后受伤了。

  “我是面部受伤,牙活动了,脚趾骨折,我弟弟是脸卡坏了。”许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后,他和朱先生蹲坐在路边休息,“当时有一个居民说,这个塌陷地方伤过很多人,都是骑摩托车和自行车的。”

  许先生回忆,事发时他的车速并不快,但由于塌陷处横跨整条非机动车道,他避无可避。“那个坑挺深的,一颠,就把我俩射出去了!”

  市政部门:责任不在我们

  事情发生后,许先生联系了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这个坑右边是一个公厕,左边机动车道上有一个市政的污水井盖,中间应该是有管道连接,不知什么原因就下沉了,所以我们找了市政。”许先生表示。

  4日上午10点半,市政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查看,对伤者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对塌陷的路面进行了拍照。

  “当时市政的人态度挺好,跟我说先去看病,他回去调查调查,还叮嘱我们留好票据,但第二天给我们打电话就变了,说不归他们管了,说是旧房改造部门的事。” 对于对方突然改变的说法,许先生二人非常无奈。

  施工方建议走法律程序

  5月7日下午1点30分,施工方的一名负责人在了解完事情经过后,其表示施工方并没有责任,并强调该工程虽然是其公司施工队干的活儿,但早在2018年就已经交工。

  施工方负责人表示,建议许先生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现在既然确定不了谁的责任,那你们就起诉,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执行。”该负责人表示。

  当事人:准备起诉进行维权

  “如果不是路面下沉,我们正常骑车不可能摔出去那么远,受这么重的伤,结果现在受伤了,哪都不肯负责,实在太憋气了。”许先生表示,如今他脚部打了石膏,行动不便,为了这个事,已经跑了三天,依然没有跑出结果。

  许先生表示,二人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四五千元,而且医生建议他的脚趾进行手术。许先生称,目前他只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了,对施工部门进行起诉。

  (来源:城市晚报 记者: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