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交通组织调整的通告

  长府通告〔2020〕1号

  为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有效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通告调整范围内通行的,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镇江路(长庆街—运宇小区门前)为调整范围,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0年5月6日起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