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

  道路采取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方便旅客抵离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道路实施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站楼前道路为旅客抵离机场上下乘客区域。行经出发层道路的机动车在限定的时间内临时停车下客或装卸物品后,应当立即驶离;机场大巴、出租车、网约车等接站车辆应当在到达层指定区域待客上车。

  二、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一号路高架桥上桥匝道口至高架桥下桥匝道口,全长1.7公里。在航站楼出发层落客区域临时停车不得超过8分钟(含1.7公里区域通行时间)。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

  三、违反限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十项之规定,处以罚款二百元,驾驶证记三分的处罚。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应急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乘坐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为试运行期,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特此通告。

  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记者:张鑫多 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