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对于超大特大城市,通知指出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促和监测评估。

  了解多一点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

  截至2016年末,长春市区人口437.8万人

  属于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

  将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现有长春户籍政策

  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出生落户

  婚生婴儿落户按照随父或随母自愿原则申报户口,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予提供),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夫妻投靠户口不受年龄和婚龄的限制,凭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三、老人投靠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凭原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投靠双方户口簿及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四、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法定婚龄以下的子女投靠父母的,凭原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以及父母《结婚证》或离婚的凭法院判决书或抚养权归属材料、投靠双方的户口簿、投靠方身份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批办理。

  五、购房落户

  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或购房发票(收据)、户口簿、身份证办理迁移手续。

  六、招工落户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落户介绍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来源:综合国家发改委网站 长春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