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2月3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和全省疫情防控期内保供给稳运行会议精神,现就关于吉林市商贸流通企业(单位)恢复营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吉林市各百货商场和商业综合体、家电商场、家居商场、专业市场等商贸企业(单位)恢复营业。

  二、各商贸流通企业(单位)恢复营业前,要做好商场消毒杀菌等工作,要符合相关防疫要求。

  三、各商贸流通企业(单位)营业期间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日加强内部消毒、通风等防范措施。全体员工每日上岗前需测量体温,并全天佩戴口罩。同时各企业需做好员工跨省外出及发烧咳嗽等症状的登记,并及时与防疫部门沟通联络不得隐瞒漏报。所有进入营业场所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吉林市商务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