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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 吉林日报 2014-08-14 08:54:26

  (吉林日报 记者王子阳通讯员鲍国民) 近日,吉林省司法厅出台相关意见,明确5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加快建立健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 系。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促进全省公共 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诚信执业。

  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普遍设立法律服务便民服务窗口、联系点、工作站、信息员,开展巡回、蹲 点、上门服务,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申请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推行网络受理、邮寄受理、代理受理,积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的跨区域协作平台,方便异地获得服 务。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构建特色明显、功能齐备、规模各异和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

  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上管理新平台,把信息流与业务流、管理流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监督,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和落地法 律服务,逐步完成连接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信息通道。建立覆盖全省的法律服务12348热线平台,使其成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 识、指导群众维权的综合平台。

  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在设立资产、执业经历、办公场所、律师数量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解决欠发达 县(市、区)律师资源短缺问题。推动县域公证工作开展,扩大公证机构规模,充实公证人员力量,增强县域公证机构辐射乡镇的能力。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 屯(社区)普法阵地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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