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源 于剑南) 日前,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爱民优秀个人”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4名爱民模范典型作了先进事迹报告,20名“爱民优秀个人”和10名“爱民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我曾在雪中与上访户交谈两个多小时,虽然天气寒冷,但让她重拾了生活的信心,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群众利益无琐事。小事要查,大事要抓”……颁奖结束后,来自德惠市公安局、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三道镇派出所、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4名典型代表作了先进事迹报告,讲述了他们服务百姓的真实事例,希望感染更多的基层干警提升爱民情怀,为老百姓做更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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