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普泰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延边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告

  近日,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侦办“吉林省普泰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过程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国某已于2021年9月2日被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办案部门通过侦查现已获取大部分投资人员投资信息,为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者的损失,现通告如下:

  凡在吉林省普泰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投资的人员(尚未向公安机关登记并提交材料或已经进行登记但材料不全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资和返利时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时间从第一笔投资开始至2019年末最后一笔返利)、合同和协议复印件(全部复印),要求以上相关材料必须本人签字及按捺手印,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至4:30,到敦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信息、递交上述材料、核实情况。案件善后处理以有效登记为准,逾期未进行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提交证据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核实报案内容真实性,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因疫情特殊时期,按照相关规定,为方便工作,望相关投资者来我大队之前提前电话告知,并按照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敦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取证。

  在侦办案件期间投资人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联系人:

  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433-6570183。

  祖警官:18004333909

  顾警官:18043302070

  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1年9月7日

(来源:敦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