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在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方面,交通运输部门有什么考虑?

  李晓东:

  道路客运服务是助力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基础性、服务性行业,为此,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印发了《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服务工作方案》《关于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服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全域低风险的城市要全面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出租车、班车客运和旅游包车服务。中高风险所在城市,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适时组织恢复部分出租汽车、县域内客运服务。解除跨市(州)、跨省流动限制后,各地结合实际立即组织恢复市际、省际道路客运服务。

  涉中高风险及静态管控的地方,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多种运输方式保障重点人员出行需求,一是积极采取定制公交、定制客运等方式满足重点企业和单位的通勤运输需求。二是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采取“三段式”“点对点”直达包车等方式满足农民工返岗、农民返乡春耕、农民春耕生产等集中出行需求。三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出租汽车预约、定制客运等运输方式满足部分群众的个性化出行需求。

  当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正在积极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服务,截至4月19日,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梅河口市、长春市双阳区等地19个县(市、区)已恢复道路客运班线431条(其中县际客运班线38条、县内客运班线393条);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延边州、四平市、辽源市、梅河口市、长春市双阳区等地的23个县(市、区)已恢复城市公交线路304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应复尽复”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全面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服务。

  吉林日报:在当前疫情形势下,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任务和压力很重,在这方面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逢春: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公安交警部门职能作用,全力破解企业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中遇到的困难,日前,省公安厅交管局推出以下三个方面共七项服务保障措施:

  一、在保障畅通方面,共有两项内容。一是彻底打通道路交通堵点。除暂时保留的省际和长春、吉林两地检查站外,各地自行设立的防疫检查站、变相设立的卡点,一律撤除,临时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开放。二是为货运物流提供通行便利。最大限度增加地市级城市货车通行时间、范围,县级城市除早晚高峰外原则上不对货运车辆限行。对于特殊、重大运输任务,由交警部门沿途提供护送服务;涉及省外运输的,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协调外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解决。

  二、在强化服务方面,共有三项内容。一是建立警企对接联系机制。坚持“一城一策”,集中走访复工复产企业,建立领导联系包保制度,帮助企业解决运输难题,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二是提供企业员工返岗护送服务。对一汽、长客、吉化等重点企业,省市交警部门提供个性服务,及时解决交通运输难题。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与工信部门对接,有针对性地做好交通保障,必要时提供全程护送服务。三是实行交管业务“网上办、上门办、延期办”。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和员工登录使用“交管12123”APP或者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业务,可以先行电话预约,实行“上门办”;对不能按期办理检车、换证等12项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

  三、在执法处罚方面,共有两项内容。一是执行轻微违法不处罚。对企业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原材料和产品运输、返岗员工集中转运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不予处罚;对受疫情影响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和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不予处罚。二是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办、提速办”。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办”,指导事故当事人在线提请事故认定,公安交管部门网上出具电子事故认定书申请理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提速办”,进一步压缩事故处理检验鉴定、事故认定时间,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科技日报:当前吉林省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请问复工复产企业应该怎样做好防控工作?

  姚来顺:

  当前疫情形势下,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要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要牢牢把握“早、小、严、实”的处理原则,即控制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到实处。

  为了使企业复工复产运转顺畅,出现疫情能够科学、有效、快速处置,控制在最小单元,迅速切断传播链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企业应该做好以下工作:在组织管理方面,成立防控工作专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闭环管理方案,建立联防联控会议制度,对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在能力建设方面,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全员宣传教育培训;在保障措施方面,加强核酸检测,定期开展环境消杀,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排查。

  企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离不开广大职工群众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广大职工群众要积极参与,切实提高防治知识和防护意识,共同维护得来不易的防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