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工作的通告

  (第65号)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符合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完成监管总仓建设并规范运行的前提下,允许购入和销售进口冷链食品。

  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三证一码”,严格执行提前报备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国家、吉林省疫情防控“三专”(专区、专柜、专用通道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要求,有效阻断冷链食品疫情传播渠道,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要依法如实记录并保存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有关生产、销售、餐饮、运输、冷储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实行“三个一律”:一律停止生产经营;一律上限罚款;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来源:白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