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捐赠款物和物资调拨情况审计监督的通知》,成立疫情防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疫情防控专项审计相关重大事项,统筹推进疫情专项审计工作。

  吉林省审计厅要求各地区成立市(州)疫情专项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监督工作主要采取电话问询、资料报送等形式开展,必要时进行实地延伸。对各地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吉林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调拨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汇总,定期报告。

  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总体情况、拨付情况、管理使用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关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调拨中吉林省政府制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统筹使用机制、多渠道筹集重点防控物资供应、实施重点防疫物资省级统一采购收储制度、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派驻机制、防疫物资日采购和调拨使用清单制度、扩大酒精消杀产品产量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他们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全面客观辩证审慎地看待发现的问题,促进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和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制,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在做到审计监督不缺位的同时,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审计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叶爽 通讯员:徐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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