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吉林省第八批

  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按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管理规程和创建标准,经考核验收和公示,现决定命名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等23个乡镇为“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张家村等84个村为“吉林省省级生态村”。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和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生态创建示范作用,为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第八批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名单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4日

(来源:吉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