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 〔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通化(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通化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2020年工作部署》《通化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通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通化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收支决算和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收支预算的报告》《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通化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书面)、《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通化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11个处(科),7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98人,其中,在编62人,非在编3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344家,净增实缴单位247家;新开户职工1.6万人,净减实缴职工0.32万人;实缴单位3243家,实缴职工15.15万人,缴存额15.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24%、下降2.08%、增长1.68%。2020年末,缴存总额127.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46%;缴存余额68.76亿元,同比增长10.6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

  (二)提取:2020年,2.9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48亿元,同比增长3.9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6.12%,比上年增加1.2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58.5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95%。

  (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6.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7.56%、36.77%。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6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6万笔107.91亿元,贷款余额56.0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24%、6.61%、0.1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54%,比上年末减少8.5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233笔8004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5607.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345.51万元。(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4.314亿元。其中,活期0.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63亿元,1年以上定期3.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07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54%,比上年末减少8.5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20503.6万元,同比增长7.48%。存款利息 2339.3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145.5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8.7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0322.05万元,同比增长7.5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9439.0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67.34万元,其他15.6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0181.55万元,同比增长7.43%。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减少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17.6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7863.91万元。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084.24万元。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3063.6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244.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 1223.34万元,同比增长5.36%。其中,人员经费844.09万元,公用经费268.98万元,专项经费110.2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51.7万元,逾期率1.8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843.68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71%,国有企业占22.33%,城镇集体企业占3.12%,外商投资企业占1.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2%,灵活就业人员占1.61%,其他占2.63%;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0.8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67%,国有企业占8.43%,城镇集体企业占1.45%,外商投资企业占0.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2.5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7%,灵活就业人员占0.08%,其他占3.39%;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77%,租赁住房占0.8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7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87%,其他占3.3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5.4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7.11%,比上年末减少2.35个百分

  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合同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12184.2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4.83%,90-144(含)平方米占68.73%,144平方米以上占6.44%。购买新房占78.5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1.4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9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9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1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68%,30岁-40 岁(含)占37.24%,40岁-50岁(含)占29.95%,50岁以上占7.13%;首次申请贷款占61.5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8.44%;中、低收入占99.10%,高收入占0.90%。(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7.43%,比上年减少25.9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我中心根据省厅下发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组织部署开展阶段性政策研究及落实,出台《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办理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延缓还款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共渡难关相关措施的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支持缓缴单位331家,受益职工21905人,缓缴金额共计8500万余元;累计支持提高租房提取人数46人,合计金额13.69万元;不作逾期处理贷款共7笔,不做逾期处理的贷款应还未还本金额共计1.62万元。阶段性政策结束后均恢复正常状态。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通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和通化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通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20年度通化市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90元,即职工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月缴存额上限均定为1739元,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缴存合计不得超过3478元。根据2019年通化最低工资1580元的标准,职工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均不得低于79元,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缴存合计不得低于158元。按照《通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取的月租金额度不得超过966元。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单笔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职工最高额度为每人30万元。个人自愿缴存者最高额度为每人20万元。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与往年一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2020年疫情期间牢固树立“微服务”和“精准服务”理念,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放管服”改革,便民举措频出招,大厅建设更标准。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推出“公积金小课堂”,以案为例、现身说法,答疑解惑。开发实时办理流程跟踪提醒,为缴存职工推送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信息。推出6项标准,6项新举措,实现住房公积金大厅标准化建设,服务措施全面具体。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立足“互联网+” ,高标准推进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51项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常规归集业务实现网上全覆盖。今年以来,线上办理业务4.1万笔,网上渠道查询1140多万次,全年业务办理离柜率接近40%,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办事群众的服务体验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2020年我中心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6日

(来源:通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