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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仪式举行

  医保与社保部门完成交接工作

  按照吉林省社保局和通化市政府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划转工作要求,在通化市市直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半年多的精心筹备,9月8日,通化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仪式在通化市社保局举行,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正式由医保部门交接至社保部门。

  交接仪式上,通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经希军代表通化市政府发言。经希军对吉林省社保局给予通化市社会保险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多年来通化市财政、人社和医保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吉林省政府确定划转以来,通化市社保局移交准备工作充分,尤其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迅速,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表示认可。他指出,工伤保险职能划转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具有积极意义,通化市社保局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同各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切实为通化市民生保障工作作出更大贡就。

  交接仪式上,按照《通化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实施方案》要求,通化市社保局、通化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对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数据、统计报表、稽核审计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清点、校验并签字确认。通化市社保局、通化市医保局负责人共同在《通化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报告》上签字确认。通化市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作为监交人,对交接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交接过程的合规、有序、透明。

  吉林省社保局二级巡视员李鹏忠、副局长李继前参加活动。各县(市)也同步举行了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仪式。

  (来源:通化日报 记者:王达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