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提供吉林省内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下载公告《2021年扶余市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教育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笔试。

  当天考生必须签署并携带《2021年扶余市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教育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方可进入考场。

  5.按防疫要求,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要到扶余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备。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五、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试卷采取客观化形式命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套装等相关用品)。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等)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考研究生免笔试人员,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3.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可下载);

  6.报名登记表;

  7.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

  8.相应专业资格证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

  1.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信息将适时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四)成绩核算

  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分别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人员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在每个环节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一)政策咨询电话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8-5869114

  扶余市教育局:0438-5862106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0438--5869114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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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扶余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