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暂行办法》哪天开始施行?

  《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暂行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规定的“住房登记时间满3年方可作为学区入学依据”“同一住房,3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怎么理解?

  在2019年5月1日(含)后购买住房的,住房登记时间满3年后,可以用于入学。同一住房,3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果该住房在3年内已经有孩子入学,即使住房产权发生转移,也不能安排。

  《办法》施行后,是否有过渡政策?

  以2019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之前已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实行“老人老办法”,登记时间按原规定须满1年,即住房登记时间须是上一年7月31日前。其他方面仍按《办法》执行。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办法》中的6类情况先后顺序录取额满后,其他孩子如何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划分学区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登记报名的学区内新生人数不超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当登记报名的新生人数超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住房情况,按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其余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和住房等因素,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吉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由吉林市教育局通过正规媒体统一发布,网上一些不负责任的自媒体发布的不实信息或言论不要轻信。

  (来源 :吉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