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临近,忙忙碌碌一年,不少人都会选择上饭店搓一顿,为了烘托气氛,少不了也要喝上几杯。喝酒本没错,不过有些驾驶员却忘记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规矩。2018年12月30日和31日连续两晚,汽开大队的民警在晚间的例行巡查过程中,就查获了两起醉驾案件。

  12月30日晚7时56分,汽开大队民警马涛和杨光在锦城大街与文明路交会处,在对一辆银灰色轿车例行检查时,从车内飘出了一股浓重的酒气。经过呼吸值检测,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存在醉驾行为。当即,民警将这名驾驶员带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抽血检测,并将车辆扣留至停车场。隔仅一天,在创业大街与文明路交会附近,又有一名驾驶员心怀侥幸以身试法。经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98克。按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ml,小于80mg/ml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mg/ml的则属于醉酒驾驶。显然,两人的行为已属于醉酒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两名驾驶员将被处以二到六个月的拘役,吊销驾驶证,同时五年内不能再考取驾驶证的处罚。

  据了解,从10月26日起至春节期间,汽开交警开展了百日安全行动,于每天夜间派出巡逻小分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区进行重点巡查,从严治理酒驾、醉驾以及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在此,小编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遵章守纪,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