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雪峰

  全市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情况

  4月13日,长春市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后,长春市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持续巩固社会面清零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有序推动重点行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坚持底线思维、稳字当头,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类梯次推进复工复产。市级层面成立了长春市重点行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组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建筑业复工复产、交通物流业复工复产、商业企业复商复市、重点项目开复工、督导检查6个专班,细化制定各行业工作方案,周密做好疫情防控指导、用工对接、交通物流、原料物资保障、生产要素协调、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工作。

  二是扎实抓好重大项目开复工。在确保疫情安全前提下,压实责任、闭环管理、精准施策、分步启动,4月底前,将优先推动第一批128个重点项目开复工,精细做好施工人员按程序按规范有序返岗,指导建筑工地做好闭环管理,加大水、电、气、热以及人力、金融、土地等项目要素保障力度,落实重点项目包保制度,持续跟进做好项目建设服务。

  三是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采取“驻厂+宿舍”等方式,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返岗复工。指导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手册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人员排查、隔离场所、环境消杀、心理疏导等日常防疫措施,坚决防止和遏制疫情反弹。

  下一步,长春市将及时研判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应对措施,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目前,我们正在加紧制定《长春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政府疫情防控资金支持,打好减税降费、减免房租、稳岗就业、融资支持、消费提振、扩大投资等政策“组合拳”,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推动经济恢复发展。

  二是做好精准服务。持续开展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助企服务,“一对一”“点对点”破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员工精准识别、返岗复工、物流运输、原材料供应、资金短缺、要素保障等困难问题,在市长公开电话增设复工复产服务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企业和市民关于复工复产服务相关问题的来电。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的检查指导力度,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帮助封闭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对疫情防控不达标,或出现疫情风险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关闭关停,最大限度减小疫情风险。

  发布人: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勾兴涛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流程

  按照省里要求,长春市按照严防疫情底线、快速推进复工复产的原则,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流程进行了多次优化调整,具体流程:

  (一)总体步骤安排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长春市总体将按照“封闭管理、点对点通勤、逐步放开”三个步骤,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封闭管理,就是采取封闭驻厂的方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点对点通勤,就是在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允许企业采取“点对点”上下班通勤的方式复工复产;逐步放开,就是在全市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后,允许企业采取有序出行的方式复工复产。现阶段,鉴于社会面刚刚清零,采取第一个步骤,即对所有复工复产企业实行封闭管理。

  (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流程

  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全面解封前启动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必须具备封闭生产的条件,同时需履行“报备+承诺”程序,操作流程为:

  “报备”,即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向属地工信部门进行备案,属地工信部门收到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马上安排对企业是否满足复工复产条件开展实地服务和指导,不进行备案条件的企业不能复工复产。

  “承诺”,即经过属地工信部门实地指导认定,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要向属地政府(管委会)出具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按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严密组织复工复产。

  完成上述流程后,企业即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员工转出小区的条件和方式

  员工转出小区的前提条件是居住在管控区、防范区以及封控区非封控楼栋,且员工非密接和次密接。

  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员工,要采取以下方式有序返岗复工:

  1.相关企业要为员工制发“电子介绍信”,并推送至每名有复工需求的企业员工。

  2.企业员工接收到“电子介绍信”后,应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联系所在社区、网格长,履行登记程序后,即可出小区返岗复工。

  3.对没有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的企业员工,可持企业出具的“电子介绍信”联系社区、网格长,由其监督当场做抗原试剂检测,呈阴性的即可履行登记程序出小区返岗。如呈阳性,则按防疫部门相关要求及时处置。

  (四)员工接入厂区工作流程

  1.由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制发“保生产专用”电子通行证,逐级下发至每名返岗员工。

  2.企业要妥善安排返岗员工“点对点”进行转接,可采取自驾、合乘等方式返回厂区,对确有困难的,由企业安排车辆将员工接回厂区。每台车辆乘坐员工不超过3人(包括驾驶员)。

  3.返岗的企业员工凭“保生产专用”电子通行证上路通行,确保交警见证放行。

  4.员工要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返回厂区途中不允许下车或从事与返岗复工无关的事项。企业要加强员工返岗过程管理,对员工返厂区途中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私自下车等行为,由属地相关部门追究企业和员工责任。

  5.所有员工返回工厂后,要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的方可返岗复工。在结果未出之前,企业要采取妥善措施,杜绝员工相互接触、杜绝与原在岗员工接触,全力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五)企业闭环管理责任及工作流程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核酸检测、人员排查、隔离场所、环境消杀、心理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2.加强核酸抗原检测。企业复工复产后,由属地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负责,落实核酸检测和抗原试剂检测。对采取员工封闭驻厂方式生产的企业,要参照全市社会面清零后核酸检测工作安排,于员工返岗复工后的第1、4、7、10、14天,各组织1次核酸检测。同时,每天组织1次抗原试剂检测。

  3.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复工企业要以车间班组岗位为最小单元,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员工起居、就餐、会议、生产等环节要在网格内运行,全力避免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

  4.强化企业封闭管理。封闭生产的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要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实现生产员工和物流配送员工“四区”“硬隔离”,即:生产区、生活区、物流区、垃圾区“硬隔离”,实现新返厂员工与原驻厂员工“硬隔离”,全力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同时,为服务和保障全市工业企业“应复尽复”,我们设置了两部服务热线,号码分别为88777207、88777232,欢迎全市工业企业来电咨询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加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物流运输、防疫物资、应急处置、生产要素、安全生产等六个方面的保障,坚决杜绝因简单粗暴“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要尽最大努力创造便利条件,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