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国有土地长宽国用(籍)第97-1(1)-7号征收范围的公告

  长宽府发〔2021〕136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国有土地长宽国用(籍)第97-1(1)-7号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坐落位置: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委员会;四至:东至园林苗圃,南至北兴路,西至耕地,北至耕地。(详见规划图纸)。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实施单位:宽城区兰家镇人民政府

  四、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五、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六、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等附属物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规划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七、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