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优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降低疫情防控成本,长春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再次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自2021年8月30日零时起执行。

  本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项目价格,是长春市今年做出的第二次调整,整体降幅达到20%以上。调整后,长春市市属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单人次从50元下调至40元(不含核酸检测试剂盒);10合1混合检测从20元下调至12元(含检测试剂),5合1混合检测从30元下调至20元(含检测试剂)。该价格为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价格不限。

  此次价格调整后,各公立医疗机构继续执行不得向群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察(查)费的规定,并设立专门窗口和区域开展核酸检测。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