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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公安局举行《出入境管理法》宣传活动

来源:城市晚报 2013-07-02 15:21:42

  城市晚报白山讯《出入境管理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历经近10年的修改完善,这部凝聚许多人心血的新法终于颁布。

  据了解,1985年,我国出入境人员为4079.6万人次,其中外国人329.6万人次,而2011年出人境人员达到4.1亿人次,其中外国人5412万人次,分别增长了9倍和15倍。为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出入境秩序,2003年10月,公安部正式提出了制定《出入境管理法》的建议。2004年12月,成立了《出入境管理法》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启动了相关立法调研工作。2012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出入境管理法》。该法立足我国国情,积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引入生物识别技术,以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出入境秩序。这对处境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意义重大。

  2013年7月1日,白山市公安局在政府广场举行了《出入境管理法》实施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副局长丁洋表示,改革开放30年,我国出入境人数增长了近10倍,在出入境形式的巨大变化下,新法应运而生。更加强调对出入境人员权益的保护,对公安出入境管理执法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新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绿卡”制度,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或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资格。新法积极回应华侨的现实需求,做出改革调整。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明确了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新法出台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成为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警种。作为执行新法的主要职能部门,为确保新法的顺利施行,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对《出入境管理法》的宣传,促进知法、守法,争取社会各界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新法的培训学习工作,使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出入境管理民警熟练掌握新法及其配套法规、部门规章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执行《出入境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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