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断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查处的5起自然资源领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副调研员范海冬犯受贿罪等问题。范海冬在任原白山市国土资源局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原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范海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原抚松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荆玉泉犯玩忽职守罪问题。2015年至2017年,荆玉泉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进行动态巡查,致使某公司大面积越界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司法机关认定荆玉泉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荆玉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021年4月,荆玉泉因其他违纪问题应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鉴于其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期内,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3.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徐秀丽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徐秀丽在任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期间,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某矿业公司实施土地复垦和废石场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缓慢,造成不良影响。徐秀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白山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刘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刘德在任白山市林业局资源和公益林管理科科长期间,对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不到位,未发现某国有林地被非法破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刘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林业服务站职员白强职务违法问题。2022年5月,白强在负责浑江区七道江镇东山村林业相关工作期间,因监督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该村村民破坏林地问题,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白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自然资源领域“靠山吃山”、监管缺位、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积习难改,有的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执法犯法。通报上述案例,彰显了市委对包括自然资源领域在内的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从制度层面加强对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监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开展加强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利用等专项监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对能源矿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执纪问责,绝不姑息迁就,一以贯之监督保障全力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走深走实。

  (来源:清风白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