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关乎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工作,把握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严格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制定下发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突出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导向,实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注重在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回乡大学生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培养党员,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

  严格程序,规范发展程序。把好跟踪考察关。全面考察和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社会关系等情况,做好入党前的考察培养工作;党支部按规定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把好群众满意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认为条件还不成熟的,坚决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把好公示透明关。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支部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支部通过的决议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严格监督,强化考核检查。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对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开展定期督促检查3次,及时掌握各党(工)委所在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介绍人、培养人、考察人、审批机关的职责任务,对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审查把关不严、违反工作程序以及不履行发展党员职责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来源:延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