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延边州正式移交首批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标志着此次环保督察延边州信访案件办理阶段全面启动。

  副州长周金星就督察期间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作表态发言。他说,延边州将严格按照督察组关于信访案件办理环节的所有要求,全力做好此次环保督察期间所有信访案件的接收、信息录入校核、案情核实、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整改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此次环保督察期间每一个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严格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鲁晓斌对案件办理情况提出要求。在案件交办后,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交办案件的调查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调查,每起案件都要调查到位,对群众提出的举报问题要正面答复,不得答非所问蒙混过关;对每起核查属实举报案件都应立整立改,不能立整立改的,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每个举报案件都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已核实的涉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案件,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处罚程序,纪检监察部门要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决不能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对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在群众举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之前要一抓到底绝不松手;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决不能仅仅满足于个案的处理,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梳理类似的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案件发现一个,解决一类。

  (来源: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