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玉敏)9月13日,州长金寿浩主持召开州政府十五届十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废止《延边州安全生产条例》相关事宜,审议了《延边州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听取了关于调整延边州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汇报、关于2016年度延边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调整州本级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等3项议题的说明。

  会议指出,研究废止的《延边州安全生产条例》,无论从内容涵盖范围还是条款规定要求,均已经落后于新修订的安全法,已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发展新形势和执法工作新需要,应当适时废止。同时,鉴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延边州应发挥具有民族立法权的优势,在适当的时候,重新制定一部“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延边州安全生产条例,为延边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积极保障和推动力量。

  会议要求,为贯彻实施好《延边州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各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要求,切实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结合实际细化要求和举措,确保《规划》深入有效实施。要加强隐患治理,各县市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积极申报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全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要加强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做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应急演练、风险评估等工作,发改、工信、水利、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负其责,着力形成防治地质灾害的工作合力。

  会议决定,将废止《延边州安全生产条例》相关事宜、关于调整延边州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汇报、关于2016年度延边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调整州本级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等提交州委常委会审议后,再按程序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