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珲春市公安局顺应时代发展,向科技化、信息化及智能化要警力和战斗力,通过创新方式提升公安工作监管和服务水平,促进警务机制不断转型升级,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与“互联网+”有机结合,全面推行“互联网+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新方法,让民爆安全管理工作变的更加智能高效。

       创新方式“互联网+”保安全

       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珲春市矿产资源丰富,民爆物品的使用量大、使用单位多、分布范围广,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始终是珲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

       肩负着民爆监管职责的该局治安大队,秉承“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自年初开始,主动转变工作思路,顺应时代发展,将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与“互联网+”有机结合,通过网络实现对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使用、回库等环节以及安全防控的全程监管。

       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治安大队逐家协调珲春市所有涉爆从业单位,统一更换、安装了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将所有涉爆从业单位的民爆物品存储库房监控系统与治安管理大队监管领导和监管民警的移动终端进行连接。监管人员通过移动终端可以24小时随时查看各涉爆从业单位民爆物品存储库房的实时情况。

       加强监管 底数清情况明

       该局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日报机制”,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不留死角。要求所有涉爆从业单位安装配备电子巡更系统,配备专职人员以1小时为频度,每天24次对民爆物品存储库房进行定点巡更,通过民爆微信工作群上报巡更情况,落实“日报机制”,从而对涉爆从业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民爆物品存储库房巡更制度进行有效监管。

       为了对当日爆炸物品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治安大队制定爆炸物品流向报送标准,所有涉爆单位安全员定时将民爆物品每日领取、发放、使用、退库的情况数量以视频、文字等方式上报制监管民警;在爆破作业活动结束后,由爆破员、安全员对剩余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核对后,共同执行返库;对于剩余不返还库的,由涉爆从业单位负责人亲自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公安机关备案,使民爆物品的流向形成闭环。为确保民爆物品从申请到炸响每一个环节的绝对安全,该局全面推广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应用,所有爆破公司对爆破现场情况进行全程录像,并统一报治安管理大队备案。

       数据跑腿 提高服务水平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珲春市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坚持严管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

     “互联网+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新方法的推行,不仅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不丢失、不炸响”,通过互联网实现了数据跑腿,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原来每到周二、周四,涉爆从业单位都要派出安全员到珲春市公安局进行申请、审批,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现在无需跑腿,只要通过微信及时上传数据就能把工作做好。监管民警通过手机可以随时掌握各个单位的民爆物品情况,从各个环节有效保障了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

本报记者  马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