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祥兀 记者 邢玉才)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日前,敦化市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责任书》,建设、交通、水利等18个责任部门分别签订“军令状”,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者将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敦化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将其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敦化市人社局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采取“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有效监管措施,全力确保农民工、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为他们撑起维权保护伞。截至今年8月初,敦化市人社局监察大队共监管13户建筑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60.66万元,账户累计金额1719.97万元,推进了农民工用工环境的良性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和领导担当意识,日前,敦化市政府专门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责任书》,明确规定,全市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18个责任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支持、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将各责任单位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中;对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出现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市属单位由市政府进行通报,上级部门由市政府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年底工作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