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延边州9座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需提升至一级A。其中,敦化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级A排放改造工程建设,目前尚未完成环保验收;其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中提出的整改任务,延边州政府制定了《延边州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延边州住建局区别各县(市)不同条件和各类项目不同问题,督促相关县市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完善改进方案。专门研究制定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目标。

  根据工作目标,2018年8月底前完成松花江流域内的敦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保验收,实现达标运营;立即启动图们江流域内延吉、和龙、龙井、安图、珲春、图们、汪清七个县(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2018年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9年全部建成,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到一级A改造项目建设;继续加大污水管网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全州投资9000万元,完成28公里污水管网铺设,23公里雨水管网改造;积极落实省、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全面落实全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并定期调度实施情况。

  (来源: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