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赵立红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吕东玲、陈大为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春雨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范智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聂莹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吴应书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迪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高云燕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白业春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肖瑶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吕玉玉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梁琳琳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盖克清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占峰、王雪、张双庆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

  免去:

  杨玉武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建平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晓艳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蔡国强的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郭振宝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丽丹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张颖彧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卢炬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显忠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宇垚、何兆云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玉玉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辞职:

  张颖彧辞去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卢炬辞去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显光辞去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杨玉武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显光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永光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毕科明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谷舞为德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长春日报)